我对绘画作品或者说任何视觉艺术作品的好坏都没有绝对的定义。好的作品就是能够“抓住”你。你可以目不转睛的看着它并为之激动。但是没有任何前提可以保证这种情况的发生。
很多艺术品的创作目的就是为了美。我想我追求恰恰相反:我的作品常常蕴涵讽刺。当你感觉到外表之下隐藏着什么的时候,事情才真正变得有趣起来。我只是
不想让我的作品看起来很美,而且好像它们本应如此。因此我喜欢表现创作过程
中直觉行为的痕迹。这种做法使作品增添活力。有时我想我的审美观肯定颠覆了
很多人美的标准。概念和形式都是附着在作品之上的。因此作品本身是重要的,
当然,我的展示手法同样重要。
我的绘画作品就摆在人们面前,摆在我面前。人们或欣赏作品,或以此丰富自己
的经历和我的经历。在中国人们常常对我说,可是我不懂啊。我想这不是懂不懂 的问题。他们只是害怕或者还不习惯看艺术。欣赏艺术需要想象,需要在欣赏的
同时挖掘自己正在经历的感受。或者你只要欣赏色彩就够了。我希望我的作品可
以唤起人们心中的某些感触。或者喜欢,或者讨厌。我想在绘画中寻找的是美,或者丑。而且我对“丑”更感兴趣。当作品向我发问时,我总是十分欣喜。我喜欢这画,还是不喜欢?我也乐于见到我的绘画变得艰难。这是美与丑的边缘。很有趣。我首先是为自己创作。有些作品做起来比其他的要困难。我将其视为对自己的挑战,一个在自身寻找自我的过程。观者看得到。但是创作时我从来不考虑观者。如果那样的话作品不会令我自己满意。因为想到观者我会心生畏惧。作为艺术家就应该一直挑战自己。